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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注及法律要求之资料及陈述

  1. 何文田站物业发展项目的第I期,位于九龙内地段第11264号之「地盘B」,中文名称为「瑜一」,英文名称为 “IN ONE”。第IA期为第I期 「瑜一」 之其中一个期数。第IA期包括第1座 (1A及1B) 及第2座 (2A及2B)。
  2.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第I期「瑜一」的第IA期¹的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第I期「瑜一」的第IA期¹的设计以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
  3. 华懋集团一直坚守「以人为本」的理念,注重并迎合市民大众的住屋需求,实现可持续发展,锐意由传统发展商迈步向前,致力推动建立智慧城市生态系统,期望为社会带来正面积极影响,体现集团人、繁荣、环境三者并重的「三重基线」,详情请浏览 https://www.chinachemgroup.com/zh-hk

发展项目期数名称:何文田站物业发展项目 (「发展项目」) 的第I期「瑜一」¹ 的第IA期¹ (「第IA期」)。本广告仅为促销第IA期。

区域:何文田 | 第IA期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:忠孝街1号* (*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发展项目期数建成时确认。) | 卖方为施行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》第2部而就第IA期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:www.inone.com.hk/phaseIA | 本广告/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、图像、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。有关相片、图像、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/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。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,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,以对该发展地盘、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。

卖方: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(作为「拥有人」)、堡雅有限公司 (作为「如此聘用的人」) (备注:「拥有人」指第IA期住宅物业的法律上的拥有人或实益拥有人。「如此聘用的人」指拥有人聘用以统筹和监管第IA期的设计、规划、建造、装置、完成及销售的过程的人士。) | 卖方 (拥有人) 的控权公司:不适用 | 卖方 (如此聘用的人) 的控权公司: 华懋物业控股有限公司、华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| 第IA期的认可人士:李嘉胤 | 第IA期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、董事或僱员的商号或法团:李景勋、雷焕庭建筑师有限公司 | 第IA期的承建商:Gammon Engineering &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| 就第IA期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:的近律师行、孖士打律师行、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、高李叶律师行 | 已为第IA期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:中国银行 (香港) 有限公司、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、中国工商银行 (亚洲) 有限公司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、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| 已为第IA期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:华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、Somercotes Limited | 尽卖方所知的第IA期的预计关键日期为:2024年7月26日 (「关键日期」指批地文件的条件就第IA期而获符合的日期。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。) |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,第IA期之设计以政府相关部门最后批准之图则为准。 | 本广告在拥有人的同意下由如此聘用的人发布。 | 卖方建议准买家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,以了解第IA期的资料。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。 | 截至本广告/宣传资料制作的日期为止,卖方仍未获得地政总署署长就有关签订第IA期之住宅单位、停车位及电单车位的买卖合约发出的预售楼花同意书。 | 本广告/宣传资料仅供参考,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诠释成卖方就第IA期或其任何部份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、要约、陈述、承诺或保证。 | 制作日期:2022年8月17日